本影片為水土保持局技術研究發展小組於2016/11/8之seminar文獻導讀報告,報告人為研究助理李苡宣。
本報告之重點旨在介紹全災害管理之概念,並以美國之作法為例,同時分析台灣現有之災因管理架構下之防災體系所面臨的問題,且提出相關建議。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dCRh40Yl58Q
【資料補充及修正】:感謝銘傳大學王价巨教授提醒與指導。
一、FEMA體系架構部分已經更新了。FEMA現在雖然在DHS之下,但是實質上又歸於總統可以直接管轄,這是在不改變法令下的權衡修正調整。 新版架構圖如下:
https://www.fema.gov/media-library-data/1474636204461-e42520c92962d4f94e3487132a2dbb72/FEMA_Org_Chart.pdf
二、全災害是體系精神,和FEMA或是州政府執行沒有關係。聯邦主要是協調單位,州是執行主體,每個州是一個國家。前進指揮所不一定是由FEMA和USACE組成,那是針對公共工程的部分才是。
三、台中市的危機監控小組和應變中心是兩個不同作業群體。危機監控小組直屬市長,除了各種事故的掌握外,也協助市長介入的政治判斷;應變中心則是由災防會轉換而成。
【參考文獻】
- 陳振宇,<全災型應變中心? 台灣要轉型為全災害管理的關鍵因素>,2016
- 馬士元,105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期中修正,2016
- 王价巨,台中市政府災害防救體制與全事故應變機制建構之研究,2016
- 國發會, 強化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效能之研究, 2014
- 消防署,未來十年我國災害管理發展趨勢及因應策略之研究, 2011
- 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赴美國考察「災害防救體系」報告書,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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