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型土砂災害・防災思維
九天,還是幾分鐘
瑞士 Blatten 與尼泊爾冰岩崩塌的兩種結局
2026年的尼泊爾,2025年的瑞士,兩場幾乎同類的冰川崩塌,結局天差地遠。差別不在有沒有前兆,而在監測與應變,能不能爭取到那段反應時間。
面對這類災害,我們真正能爭取的,不是阻止它發生,而是縮短「災害發生」到「我們知道」之間的時間。
01一場比預警更快的災害
2026年8月26日上午,尼泊爾與西藏交界的高山河谷,發生一場大規模災害。從陸續取得的衛星影像與初步分析來看,它不是一般豪雨造成的河川暴漲。更可能的過程,是高海拔冰川的一段在約5,200公尺高處崩落,墜落約1,200公尺撞上谷底,一路裹挾岩塊與泥砂,形成冰岩崩塌,衝入倫德河(Lhende Khola),短暫堵塞河道並蓄水,接著潰決,再以高含砂洪流奔向下游。下游水位一度在30分鐘內暴漲約9公尺。
這場災害造成重大傷亡。罹難與失蹤人數在事件後持續增加,各方統計仍在更新,其中包含大量外籍旅客。
真正值得防災領域深思的,不只是「這到底是不是土石流」「是不是冰河湖潰決」,而是這場事件凸顯了天然災害具有的三個致命特性。一是高度不確定,二是高度不可控制,三是反應時間極短。
02知道哪裡有風險,不等於知道何時開始
山區防災可以靠地形、地質、歷史災害、降雨與監測資料,辨識出風險較高的區域。臺灣在這方面並非從零開始,已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範圍與保全住戶等制度。大規模崩塌的影響範圍評估,本來就會依可能的致災型態,區分為重力堆積型、土石流型或堰塞湖型。對於「哪裡可能出問題」,我們累積了不少知識。
困難的是另一件事。知道哪裡有風險,不等於知道災害會在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開始。尼泊爾這次的第一個關鍵瞬間,很可能就發生在高海拔、偏遠、幾乎沒有地面監測的上游。事件初期,外界一度懷疑與地震有關;美國地質調查所後來研判,那個「地震訊號」其實是崩塌本身產生的,規模相當於一場5.2的地震。連最初的訊號都被讀錯,正好說明觸發機制往往要在災害發生之後,才能逐步釐清。防災不能建立在「一定能事先預測」的假設上。
03災害鏈一旦啟動,能控制的空間很有限
一般熟悉的山區災害,多半是降雨增加、邊坡逐漸不穩,然後崩塌或土石流發生。這種情境至少還有時間順序,也可能從雨量、坡體變形、水位等訊號累積判斷。
尼泊爾這類事件不同。冰岩崩塌、大量土砂與冰雪進入河谷、河道堵塞、暫時蓄水、潰決、高含砂洪流,可能在極短時間內連續發生。當大量水、土砂、巨石與冰塊灌進陡峻狹窄的高山河谷,所釋放的能量,已經超出工程設施在災害當下能控制的尺度。
到了這個階段,防災真正的問題,已經從「能不能把洪流擋下來」,變成「能不能在它抵達下游以前,就知道事情已經開始」。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防災思維。
04真正能爭取的,是時間
面對這類災害,我們未必能精準預測崩塌何時發生,也未必能在災害鏈啟動後阻止它發展。但有一件事仍然可以努力,就是縮短「災害已經發生」到「我們知道災害發生」之間的時間。
對快速演變的複合型災害來說,可供應變的時間,可能不是幾個小時,而只是幾分鐘。所以防災的目標,不該只放在預測災害何時發生,而要同時建立一條完整的反應鏈,從異常偵測、快速確認、災害鏈研判、下游警戒,一路接到疏散行動。
05有監測,不一定就能預警
把尼泊爾這次事件,和2025年5月瑞士的Blatten災害放在一起看,問題會更清楚。
兩起事件的災害型態幾乎是同一類。Blatten是岩崩加上冰川崩塌、堵塞河道,尼泊爾是冰岩崩塌、河道堵塞、潰決再到高含砂洪流。真正的差別在結局。Blatten在崩塌前約九天就完成撤離,約三百位居民與牲畜陸續撤出,最後只有一位本已撤離,後來又返回尋找牲畜的牧羊人罹難。尼泊爾這次,初步統計死亡與失蹤已知超過千人。
事實上,這兩地都有進行長期的研究與監測,差別只在監測的目的與強度。瑞士阿爾卑斯山區對特定危險坡體,設有以防災為目的、持續而高頻的現地監測與專業團隊,能追蹤落石、冰川與坡體變形的異常,並直接支援撤離決策。喜馬拉雅山區雖然長期有國際與區域研究,卻多以廣域科研與冰河湖普查為主,主要依賴中低解析度衛星追蹤冰川退縮趨勢與高危冰湖清冊。這次的崩塌源頭在海拔5,200公尺以上的懸冰川,既不在列管的高風險冰湖名單,現場也沒有連續性的地表變形監測。
再加上兩個結構性限制。一是跨境高海拔的盲區,源頭位於西藏側的高寒無人區,缺乏雙邊即時連線的邊界冰川預警,下游的尼泊爾端無從及時掌握上游異常。二是下游最後一道防線被瞬間沖毀,原本設在下游的自動水位站,在崩塌誘發的高含砂洪流衝擊下第一時間就損毀,訊號來不及傳到更下游的聚落。
監測不是「有」或「沒有」的是非題。同樣叫監測,為科研普查而設,和為防災預警而設,密度與時效完全不同。前者能累積長期趨勢,卻未必能在崩塌前幾天、甚至幾分鐘給出實時警報。決定能不能預警的,是監測的目的與強度,有沒有對準真正會致災的那個點。
06臺灣的下一步,是把既有能力串起來
臺灣已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保全住戶、風險分級與影響範圍等制度。土石流潛勢溪流的劃設本來就以防災管理為目的,並透過現地勘查、風險評估、審查、公開與應變機制持續更新;大規模崩塌調查也已包含危害度、脆弱度與保全對象評估。要精進的,不是再創造一個新災種,而是把原本分散的資料與技術,串成一條完整的災害管理鏈。
第一步,先知道「哪裡新崩了」
重大颱風、豪雨或地震過後,最基本的問題是這次新增了多少崩塌、位置在哪、規模多大,亦即新生崩塌判釋,實為後續災害鏈管理的起點。目前新生崩塌判釋考量實務操作的可行性,會分成三個階段:災後7天先做緊急判釋,快速掌握主要新生崩塌;災後1個月補充較完整的影像成果;災後半年完成較完整的崩塌目錄。重點不是第一時間就百分之百精確,而是先求快,再逐步補上完整與精度。
第二步,災害結束不代表風險消失
崩塌留在坡面與河道的大量土砂,不會因為雨停就自動穩定。這些「不安定土砂」,指的是坡面或河道上處於暫態平衡或不穩定狀態的土砂,在降雨、地震等條件下可能再次運移,波及中下游。它可能來自新生崩塌、崩塌後的殘坡、河道累積的鬆散土砂,或過去尚未穩定的堆積體。換句話說,第一次災害的結果,可能就是下一次災害的來源。
殘坡管理因此正朝年度更新、事件後更新、版本管理與分類追蹤發展,要回答的不只是崩塌畫在哪,而是哪些殘坡仍不穩定、量體有多少、哪些可能再進入河道、下游會受到什麼影響。這比單純問「這裡是不是土石流潛勢溪流」,又往前了一步。
第三步,防災資源不能平均分配
全臺有大量崩塌、殘坡與不安定土砂,不可能每一處都投入相同的監測與治理,因此需要風險排序。唯一聯外道路、重要鐵公路、橋梁、下游聚落與重要公共設施,若同時受到大量不安定土砂威脅,就應優先調查、模擬、監測與整備。這是從「災害調查」真正走向「風險治理」的關鍵一步。
07沒有單一監測技術能解決所有問題
面對高度不確定的山區災害,常見的迷思是只要裝更多儀器就能預測災害。事情沒有那麼單純。不同監測技術,看到的是不同尺度、不同時間特性的訊號,比較合理的方向不是依賴單一設備,而是建立多源監測。
微地動訊號可用來快速辨識可能已發生的大型崩塌,SAR雷達衛星可做廣域地表變異偵測、降低雲層遮蔽的影響,InSAR適合觀察較長時間的地表變形,光學衛星用來確認崩塌與地貌變化,UAV與光達提供高解析度地形判釋,PIV等影像分析可追蹤局部位移,投入式水位計則能持續掌握河道堵塞與異常水位。
08從「雨量型預警」到「事件型偵測」
臺灣以雨量為基礎的土石流警戒仍然非常重要。對多數颱風、豪雨型的土石流與大規模崩塌來說,降雨預測、雨量累積、警戒發布、疏散整備,仍是最成熟有效的方式。尼泊爾事件提醒我們的是,有些災害不是從雨量開始,而是從地震、大型崩塌、微地動異常、河道突然阻塞,或堰塞湖快速形成開始。
既有的雨量型預警,涵蓋不了不是從雨量開始的災害。這不是預警失效,而是它的設計前提本來就不含這種觸發方式。
因此可以逐步研議雙軌並行。第一軌是既有的雨量型預警,處理常態的颱風豪雨型災害。第二軌是事件型偵測,當偵測到大型崩塌、河道阻塞或堰塞湖等異常,立即進入快速查證與下游影響研判,流程大致是異常偵測、快速查證、災害鏈研判、下游影響評估、警戒與疏散。第二軌不是要取代雨量警戒,而是補上一件事,當災害不照傳統氣象方式發生時,政府仍有一套可以啟動的機制。
第一波災害結束,防災工作也還沒結束。大型崩塌與洪流過後,上游可能仍有未穩定的殘坡、河道阻塞、新生堰塞湖,加上持續降雨,隨時可能二次崩塌或再次潰決。現行土砂災害調查程序,本來就要求現地研判災害原因、二次災害可能性與後續處置。未來更該把災後調查,定位成下一階段風險管理的即時情報,而不是事件過後就結案。
09演練的想定,要對得上真實的災害
預警與應變的最後一哩,是平時的演練。就在這次災害發生前約三週,西藏吉隆口岸一帶才辦過一場冰湖潰決疏散演練。等到災害真的來了,那段演練影片在網路上被大量轉傳,也引來不少討論(影片連結)。
走位式的演練並不是沒有價值。它能讓人員熟悉自己的任務、通報流程與協調分工,這是基礎訓練該有的功能。真正的問題不在演練辦得認不認真,而在它的情境想定有沒有對上真實的物理與時間尺度。如果想定預設了偏溫和的條件,充裕的廣播、整隊與依序撤離時間,加上設施完好、道路暢通、通訊正常,那麼流程即使跑得很順,也很難碰到極端災害下真正的關卡。
遺憾的是,這次事件發生的情境是如此嚴苛。反應時間以分鐘計、甚至沒有預警,避難點可能直接被沖毀,橋梁道路瞬間消失,電力與通訊全斷。要讓演練貼近這種情況,可以檢視三件事。情境想像有沒有納入極端預警、複合災因與上游突發的二次災害。情境設定有沒有把道路中斷、通訊失效、避難點失效、現場資訊不足這些真實限制放進去。運作方式是不是在接近真實的場域,用真實的決策、通報、派遣與協調來進行。
這不代表要否定走位式演練,比較合理的方向是分層。基礎的走位保留下來,作為熟悉任務與編組分工的訓練。再往上一層,讓高階指揮與決策者在應變室裡,面對「監測站斷訊」「預定避難點被淹沒」「聯外橋梁斷裂」這類注入式狀況的壓力測試。最後把演練帶到接近真實的工作場域,用貼近實況的情境操作通報、調度、避難與決策。
這樣一來,未來演練的檢討,就不只是看流程順不順、口條好不好,而是再往前一步。真正可能的資訊斷點會出現在哪裡,手上的裝備與設備夠不夠用,指揮體系與幕僚的能力,是不是足以在資訊不足的當下,撐起一個站得住的決策。
更重要的,也許是檢討的氛圍。它的目的不是責罵,也不是究責,而是大家一起把問題找出來、看清楚,再一步步改好。願意承認自己還有不足,才有辦法一次比一次更周全。
能控制的,也許不是災害,而是反應的時間
面對這類複雜的山區災害,我們得承認一件事。科技不可能讓所有災害都變得可以預測,也不可能讓所有災害都變得可以控制。這不是防災失敗。成熟的災害管理,本來就是在不確定的條件下做決策。
臺灣下一階段要推的,不一定是一套全新的制度,而是先把既有能力串起來。整合土石流、大規模崩塌、堰塞湖與不安定土砂資料,讓微地動、SAR/InSAR、UAV光達、水位監測與BigGIS等多源監測常態化,強化跨機關資料介接與事件型快速通報,再分階段驗證、滾動檢討。這套機制不可能靠紙上設計一次到位,比較務實的作法,是用真實事件驗證成效,逐步修正監測、通報與協作模式。
我們真正能爭取的,從來不是阻止災害發生,而是縮短「災害發生」到「我們知道」之間的那段時間。
資料來源:尼泊爾國家災害風險減災管理局、路透社、半島電視台等媒體,及 Planet Labs 衛星影像之初步判釋(事件統計至2026年8月27日,罹難與失蹤人數仍在更新)。臺灣相關制度說明,綜整自土石流潛勢溪流、大規模崩塌與不安定土砂之現行作業規範。
註:事件之觸發機制與各項數值屬災後初步研判,後續可能隨調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