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

公務員使用AI輔助公共治理的關鍵原則及重要觀念

公務員使用 AI 輔助公共治理:先把責任邊界說清楚
AI 治理・公共責任

公務員使用 AI 輔助公共治理:先把責任邊界說清楚

從責任不外包、內容可檢核到補位不代位,建立公務體系使用 AI 的基本判準。

AI 可以提高整理與分析效率,但公共治理真正需要守住的是判斷責任、內容可檢核與風險邊界。

主題:AI 與公共治理適用:公務機關與防災工作原文:2026-01-19

隨著人工智慧工具快速成熟,公務機關確實有機會用 AI 改善資料整理、背景分析、文字草擬與對外溝通。尤其在防災與風險管理工作中,AI 能快速協助整理大量資訊,讓傳統高度仰賴人力的流程多一種輔助能力。

但公共治理的核心從來不只是效率。真正關鍵的是:在不確定、時間壓力與社會期待同時存在的情境下,誰能做出可以被說明、被檢核、也願意承擔後果的判斷。

這也是公務體系導入 AI 時,最需要先講清楚的一件事:AI 可以輔助專業判斷,但不能取代公共責任。

資訊圖說明 AI 在公共治理中的角色邊界:AI 可以補資料、補結構、補視角,但公務專業判斷仍由人負責,且 AI 不能替代署名、規避責任或作為黑盒決策。
AI 可以加速整理與分析,但涉及公共判斷時,責任仍必須回到專業人員。

公務機關導入 AI 的核心立場

AI 的定位應該很明確:它是一種輔助工具,不是決策主體。

AI 可以幫助我們更快看清資料、更完整整理背景,也可以提醒我們可能忽略的角度。但涉及風險判斷、政策定調、對外說明或行政責任時,最後的判斷仍然必須由人負責。

這不是對科技的不信任,而是對公共責任的基本尊重。公務機關使用 AI,不是為了把責任交出去,而是讓專業判斷有更好的準備、更清楚的脈絡與更完整的檢核。

核心判斷:AI 可以提高整理與分析效率,但不能成為規避署名、說明與責任的理由。

三個最基本的使用原則

一、責任不外包

AI 可以協助整理與建議,但判斷、署名與後果一定是人負責。

例如,同仁使用 AI 協助整理對外說明的政策背景或災害資訊時,AI 可以先幫忙整理脈絡與重點;但送出前,仍必須由承辦人確認內容是否符合實際狀況,並用自己的語言重寫關鍵段落。

錯誤的做法,是把 AI 產出的文字直接貼上,等到被追問細節時才說「這是 AI 產生的」。對外單位或民眾不會找 AI 負責,責任仍然會回到公務機關與承辦人身上。

二、內容必須可檢核

凡是 AI 參與產出的文字與分析,都必須能被人閱讀、理解、修改與重組。

在送出一段 AI 協助草擬的技術說明或分析結論之前,至少要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 我能用自己的話解釋這一段嗎?
  • 我知道它的依據是什麼嗎?
  • 如果長官或同仁指出這段不對,我改得動嗎?

只要其中一題是否定,這段內容就不應該直接使用。AI 不是黑盒子。看不懂的內容,風險不會留在工具裡,而會留在使用者身上。

三、AI 只能補位,不能代位

AI 是加速器,不是自動駕駛。

在工作時間很緊的情況下,可以請 AI 快速列出方案、選項或可能風險,作為備選清單。但接下來仍要由人判斷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以及為什麼選擇這個方案、不選另一個方案。

如果只是直接採用 AI 看起來最完整的答案,卻沒有檢查現實限制、制度背景與風險條件,就不是善用 AI,而是把專業判斷交出去。

資訊圖列出公務員使用 AI 的三條檢核線:責任不外包,內容可檢核,補位不代位。送出前必須確認誰負責、能否說明,以及 AI 是否只是輔助。
使用 AI 前先確認三件事:誰負責、能否說明、是否只是輔助。

防災工作更需要清楚界線

在防災與監測工作中,時間壓力與資訊不確定性會同時出現,這正是最容易過度依賴工具的場景。

因此,越接近即時決策,AI 使用的空間就越小。災前與災後,AI 很適合協助整理資料、彙整紀錄、建立溝通素材與盤點可能情境;但在災中,任何關鍵判斷都必須回到專業人員、監測資料、現場回報與既有作業規範本身。

換句話說,AI 可以協助我們在平時準備得更完整,在事後整理得更有效率;但當決策直接牽涉公共安全與現場風險時,不能讓工具取代人的專業責任。

注意:越是高風險、即時性強、需要對外承擔的判斷,越不能把 AI 產出當作最終答案。

實務上可以怎麼做

公務同仁可以把 AI 放在三個位置使用。

第一,作為資料整理助手。用 AI 協助摘要背景、歸納問題、整理會議紀錄或把分散資料轉成可閱讀的架構。

第二,作為視角補充工具。用 AI 協助列出可能被忽略的利害關係人、常見疑問、風險條件或替代方案。

第三,作為文字初稿工具。用 AI 協助產生初稿、改寫語氣或調整受眾,但最後必須由人重新確認事實、脈絡與責任表述。

這三種用法的共同前提是:AI 產出不能直接變成最後版本。它必須經過人的檢查、修正與承擔。

結語

AI 的進步,確實為公共部門帶來新的可能性。但真正值得信任的,不是工具本身,而是我們是否清楚界線、是否願意承擔責任。

公務體系使用 AI,應該建立在一個簡單但堅定的原則上:

AI 可以讓工作更快,但公共判斷不能沒有負責的人。

用 AI,是為了把事情做得更好,而不是把責任交出去。

最後記住三句話:
責任不外包。 內容要能檢核。 AI 補位不代位。 看不懂就不要用。 不敢負責就不要貼。 越接近即時風險決策,越要回到專業人員。

2026/01/03

災前如何快速判斷堰塞湖風險?用壩體類型估算堰塞湖潰決洪峰與壩體沖刷深度

災前如何快速判斷堰塞湖風險?用壩體類型估算堰塞湖潰堤洪峰與沖刷深度

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外界與各防災實務單位普遍關心:若堰塞湖發生溢流後潰決,要如何模擬潰決後的淹沒範圍及洪峰流量?而要精確模擬這個問題,又必須先評估壩體開始溢流沖刷時,壩體可能沖刷的深度?特別是壩體沖刷深度在災前模擬時到底要設為多少,會嚴重影響到後續模擬的結果

近期國科會也正邀集專家學者,針對堰塞湖潰決的相關議題進行研討。剛好同仁最近在一篇期刊論文中看到相似的研究成果,我嘗試將該文提出的公式套用到馬太鞍溪堰塞湖案例中,驚奇地發現不論是壩體潰決沖刷深度或洪峰流量的估算,都與實際情況具有相當程度的一致性與準確性。因此,我希望把這篇論文的重點做成快速摘要與重點分析,提供同仁參考,讓大家能快速掌握該研究的核心

這份研究探討了如何針對山崩堵塞河道所形成的堰塞湖,建立一套快速評估其潰決洪水峰值流量的預測模型。作者 David Froehlich 透過分析全球 42 個歷史案例,根據土石材質組成與崩塌土體滑移的距離,將堰塞壩系統性地歸類為三種侵蝕等級。研究指出,壩體高度、蓄水體積以及壩體類型(易侵蝕等級)是決定潰決規模的核心變數,並據此開發出一套比過往更精確的回歸公式。此外,文中亦提供預測區間的統計估算方式,旨在協助決策者在災害發生前,能有科學依據地進行下游居民的緊急疏散與風險控管。這項成果不僅提升了對自然壩體潰散機制的理解,更為山區防救災實務提供了實用的計算工具。



論文原文:

Froehlich, D. C. 2022. “Peak Flood Discharge from a Landslide Dam Outburst.” Natural Hazards Review, 23 (2): 04022001. 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 https://doi.org/10.1061/(ASCE)NH.1527-6996.0000545


一、快速判斷堰塞湖風險的第一步:了解壩體類型

並非所有堰塞湖都是一樣的,壩體的組成直接影響其穩定性及潰堤後的災難規模。根據壩體的組成和形成過程,作者將堰塞湖壩體分為三類,每一類壩的風險特徵、洪峰流量及潰決時壩體的沖刷深度均有所不同。

  • 第一類壩 (Type 1):主要由土石流或長距離滑動的山崩所形成。這類壩體的結構極為鬆散,最易遭受侵蝕,因此,一旦水流溢頂,壩體很可能會瞬間崩塌,釋放出大量洪水。

  • 第二類壩 (Type 2):由岩崩形成,壩體中包含大塊岩石和礫石。這類壩體比第一類壩更穩固,但仍然容易受到侵蝕,造成洪水災難。

  • 第三類壩 (Type 3):由滑動距離較短的巨大岩體所構成。這類壩的結構最為堅固,能抵抗洪水的沖刷,即使潰堤,造成的洪水量也相對較小。

這些分類有助於我們根據壩體的構成特徵來評估潰堤的潛在風險。了解堰塞湖的類型,無論是在災前的風險評估,還是對應的應急行動,都至關重要。



二、估算潰堤深度的簡單經驗法則

在現場情況有限的情況下,還有一個簡單的經驗法則,可以幫助我們迅速估算壩體潰決時的沖刷深度。這個法則基於堰塞湖的壩體類型,對潰決後的沖刷深度進行預測:

  • 第一類壩 (Type 1):潰決沖刷深度約為原始壩高的90%,幾乎會被完全沖毀。

  • 第二類壩 (Type 2):潰決沖刷深度約為原始壩高的60%。

  • 第三類壩 (Type 3):潰決沖刷深度約為原始壩高的50%。

這個經驗法則能夠在災前快速幫助專家做出初步的評估,確定洪水對下游的威脅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