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2011年311地震及12號颱風等,日本接連遭受數十年少見的重大天然災害,
且部份地方政府認為由氣象廳發出的警報不足以判識其嚴重性,造成未及發布疏散指令等問題,故自今(2013)年8/30日起,日本氣象廳在過去的警報等級上,又加了一級「特別警報」。以大雨的特別警報為例,一旦發布到特別警報的等級,即代表這次的降雨已經達到數十年才會發生一次的等級,可想而知,一定是相當驚人的雨勢,發生重大災情的機率非常高。
其實,我在想,即使增加了一個等級,如果民眾或地方政府仍然沒有防災意識,
經過一段時間後,前述問題應該還是重演的~~~
不過,警戒等級及操作的細緻化,未來應該還是我們要走的方向。
自今(2013)年8/30起,日本天然災害警戒等級增加「特別警報」!!
說明連結
http://www.gov-online.go.jp/useful/article/201307/4.html特別警報的範疇:包含 「降雨、火山爆發及海潚」 等三類。
以降雨為例,當發布特別警報時,即表示重大災害發生的機率非常高。
特別警報發布的途徑如下圖。(其實同一般的警戒發布)。
民眾接獲特別警報後,首先應先注意周圍環境狀況及地方政府之疏散指令至指定之避難處所避難,但如果外出至避難處所之路線已有危險性時,則建議留在家中安全的地方。
這點是根據新修訂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所修正的準則。(詳參此連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